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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照流程

1、发布通知。6月下旬,校团委发布社会实践实施方案。

2、院系申报。6月底,各学院根据校团委通知要求,将“重点队”、“集中队”、“同乡队”登记表、汇总表电子版以“**学院20**年暑期社会实践登记和汇总表”命名,报送邮箱hbsdshsj@163.com,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报送校团委志愿者指导中心(师生活动中心B310)。

3、项目答辩。7月初,申报校级重点队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,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委团进行评定。

4、出征仪式。7月初,校团委集中组织出征仪式,对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和指导,对信息员进行培训。

5、开展实践活动。7月中旬至8月底,各学院组织社会实践活动,并对活动信息实时报送hbsdshsj@163.com邮箱。

6、成果上报。9月初,各学院上报实践活动成果,包括实践总结、调研日志、调研报告、活动照片和视频等。

7、实践评优。9月,校团委组织相关老师进行实践成果验收、评奖,确定校级获奖名单,推荐省、市级先进个人、先进小分队、指导教师。

8、总结表彰。


校团委志愿者指导中心   8078987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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